《通知》明確,從2025年1月1日起,為2024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24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2%。此次調整是綜合考慮物價變動和職工工資增長等各方面因素,合理確定養老金調整比例。《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抓緊組織實施,盡快把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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